[用法用量]:
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,不可肌注。溶剂:本品可用下列注射液溶解成1mg/ml浓度供用,灭菌注射用水、5%葡萄糖注射液、0.9%氯化钠注射液、乳酸林格氏液、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;稀释剂: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,可用下列注射液混合稀释40mg/L浓度供用,0.9%氯化钠注射液、5%葡萄糖注射液、林格氏液、葡萄糖林格氏液。
[产品性能]:
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, 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。
[产品说明]:
【性状】
为白色冻干粉末。
【适应证】
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, 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。
【用法用量】
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,不可肌注。溶剂:本品可用下列注射液溶解成1mg/ml浓度供用,灭菌注射用水、5%葡萄糖注射液、0.9%氯化钠注射液、乳酸林格氏液、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;稀释剂: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,可用下列注射液混合稀释40mg/L浓度供用,0.9%氯化钠注射液、5%葡萄糖注射液、林格氏液、葡萄糖林格氏液。
(1)成人常用量
①气管插管时用量0.08~0.12mg/kg,3分钟内达插管状态;
②肌肉松弛维持在神经安定镇痛麻醉时为0.05mg/kg,吸入麻醉为0.03mg/kg。最好在颤搐高度恢复到对照值的25%时再追加维持剂量。
(2)1岁以下婴儿对本品较敏感,应试小量,肌张恢复所需时间比成人长1.5倍。特别是对4个月以内婴儿,首次剂量0.01~0.02mg/kg即可。如颤搐反应未抑制到90%~95%,可再追加剂量。5个月至1岁的婴幼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相似,但由于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和儿童长,维持剂量应酌减。与成人类似,在小儿患者中。当颤搐度恢复至对照值的25%时,重复追加初始剂量的1/4作为维持用药,不会有蓄积作用发生。
(3)肥胖病人用量酌减;剖腹产和新生儿手术不应超过0.1mg/kg。
【禁忌】
对维库溴铵或溴离子有过敏史者禁用。
【规格】4mg
【包装】西林瓶,10支/盒
【有效期】2年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63122
招商区域:
武汉市,黄石市,襄樊市,十堰市,荆州市,宜昌市,荆门市,鄂州市,孝感市,黄冈市,咸宁市,随州市,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
代理条件:
有长期合作决心;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
提供支持:
备 注:
注射用维库溴铵
类别:颅脑外科用药,耳鼻喉科用药,整形外科用药,普外科用药,烧伤科用药
招商范围:武汉市,黄石市,襄樊市,十堰市,荆州市,宜昌市,荆门市,鄂州市,孝感市,黄冈市,咸宁市,随州市,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63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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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8年02月14日2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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